公僕薪酬加減制拒立法

【本報訊】港府過去三度立法調低公務員薪酬都惹起爭議,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認為,當局應為公務員薪酬可加可減機制立法,以免每次公僕減薪都要透過立法進行。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日表示,訂立賦權法例容許當局削減公僕薪酬也非一勞永逸。陳茂波質疑當局「怕咗公務員而唔敢改革」。

三度立法減薪均有爭拗

港府曾於○二年、○三年及去年,三度立法削減公僕薪酬,更一度被司法覆核。俞宗怡表示,過去三年當局已盡力就公務員薪酬可加可減機制尋找主流意見並諮詢員方,但員方主流意見不贊成立法,認為即使訂立賦權法例讓當局可調低公僕薪酬,有關減幅的百分比始終要以附屬法例形式交立會審批,故立法減薪所引發的政治問題仍無可避免。

陳茂波又質疑,當局下個財政年度將投放三百萬元,是否只用於培訓公務員使用互聯網服務,例如社交網站facebook及twitter。

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鍾小玲解釋,有關開支亦用於培訓公務員的語文、管理及領導能力,並提供網上課程讓所有公務員可透過網上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