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屍狂魔第二次終身監禁

冷血殺手三年內兩犯劫殺,尚幸天網恢恢,終難逃法網。灣仔稅務大樓泰籍女遊客遭殺案昨審結,被告蘇錦棠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控方在裁決後爆出,原來被告正是○八年轟動全城的機場女地勤丘曉彥劫殺案之同一兇手。他去年被判謀殺罪成後,昨第二次被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形容被告罪大惡極,絕不能釋放。

現年廿六歲的被告蘇錦棠,被控於○五年十月十二至十五日期間,在灣仔稅務大樓內謀殺四十歲泰籍女子Charitar Kamolnoranath(中文名謝麗萍)。由六男一女組成之陪審團,昨在高院退庭商議三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在裁決後隨即向法官遞交被告的案底紀錄,揭發他原來在去年三月,已因謀殺女地勤及勒索其男友,被判處終身監禁,今次是他第二度犯謀殺罪。法官貝珊判刑時怒斥被告犯下本案後再犯劫殺女地勤案,犯罪技巧愈見純熟,而兩次都是隨意挑選受害者,所作所為罪大惡極,絕不可將他釋放,終身監禁乃唯一合適刑罰。

本案女死者為珠寶商人,於○五年十月十日其澳洲籍男友來港公幹,她跟隨來度假。兩日後她應男友要求往位於稅務大樓的影視處索取一本關於電影製作的書,不料遇上被告毒手。至同月廿四日,一名電工發現她陳屍於大樓卅三樓風櫃房一具風槽上,經驗屍後證實她右腋下曾被插一刀,刀傷深入胸腔,她因刀傷和窒息致死。

查女地勤案 同事揭稅樓搬屍

警方調查發現有人曾在十四日凌晨,在被告居住的大埔太和邨,嘗試用死者的信用卡提款。警方事後亦曾到被告住所調查,但當時沒搜到可疑物品,僅記下其八達通卡號碼。被告一直逍遙法外。

到○八年五月十五日凌晨,被告食髓知味,於大埔截劫正下班歸家的廿一歲機場女地勤丘曉彥,將她扼死後棄屍於林村河一引水道口。被告之後除用其提款卡竊款外,還致電其男友假稱綁架勒索贖金。被告同月廿二日收贖金後被捕,始揭發他與稅務大樓命案有關。

消息透露,警方在女地勤案中拘捕被告後,發現他曾當冷氣技工,曾於稅務大樓工作,遂調查其舊同事,並拘捕本案特赦證人郭志輝。郭受查期間否認涉及女地勤案,卻自爆○五年曾幫被告在稅務大樓搬屍,成破案關鍵。

郭以特赦證人身份在本案供稱,他當時收到被告開工電話,到大樓風櫃房後才知要搬屍。被告當時向他複述犯案經過,指當日帶刀到大樓尋找打劫獵物,選中本案女死者,用刀將她脅往風櫃房洗劫,期間他刀傷死者並取去其現金、手機及信用卡,被告問到死者信用卡密碼後便離去。郭指被告還向他展示死者的手機及戒指。

兩案手法相同 任由死者暴屍

本案揭發後,警方在被告住所尋回手機,亦成重要證據。比較被告所犯兩案,可發現其犯案手法有甚多相似處(見表),而且兩次都任由受害人暴屍,先往提款才返現場處理屍體。為免留下罪證,被告承認用洗冷氣機水清洗女地勤雙手,至於本案死者,亦有指曾遭被告作相同處理,對人命的賤視令人齒冷。

案件編號:HCCC 25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