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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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緩刑期再騙財女積犯入獄

【本報訊】有七次不誠實案底的女子,在緩刑期間透過拍賣網站,以空頭支票狂掃名牌手袋及鑽戒等物品,並騙去多名事主逾八十萬元,她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八項罪名。心理報告指被告患有強迫症,法官考慮案情嚴重兼被告是在緩刑令下犯案,判被告入獄廿二個月。

空頭票網上掃名牌

被告黃詠欣,卅歲,承認八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情指她於○八年三月至○九年三月期間,先後以假名致電多個互聯網拍賣網站的賣家,或皮具及首飾公司表示對產品有興趣,並購入iPhone和名牌手袋等物品,然後以存入支票到對方戶口的方式付款再取貨,賣家交易後卻發現支票「彈票」,被告取得貨品後,立即把物品變賣及典當圖利。

被告昨求情時稱事件令家人蒙羞,現已十分內疚,又指她有支付部分款項,部分事主亦能從押店取回財物,故實質的騙款只有約八十萬元。

被告自○六年起有七次不誠實的案底,去年二月又因同樣罪名被判入獄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她犯本案時違反緩刑令,現被判罰的廿二個月亦已包括緩刑令的四個月刑期。

案件編號:DCCC 615 & 96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