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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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博物館必須公司化

康文署博物館公司化的討論,由取締兩個市政局開始,議而未決,至今十年。三年前,民政局轄下的博物館委員會建議逐步公司化,當時局方原則上同意。可惜,換了新局長後,公司化一事只聞樓梯響,日前更取消了這念頭。

許多人誤解公司化的定義,以為是商營化,政府從此撒手不管。不是的,香港十多家博物館現時屬於政府架構,由公務員全權負責營運,當中有太多局限和掣肘。公司化是讓博物館脫離政府,成為非牟利組織,讓它與時並進。

為何博物館脫離政府是好事呢?我們先要問:現行博物館有甚麼做不到?首先是自由招聘。博物館受限於公務員體制,職位不能隨便加減,更不能自主決定聘請非公務員。遇上政府凍結人手,博物館也得跟大隊。

博物館只能夠招聘未經訓練的大學畢業生成為助理館長,但若博物館需要中層的策展人或熟悉藝術教育的項目主任,在現行機制下,博物館無權直接聘用。在政府架構中,大家都由低做起,升職位要留給自己人,不容外人插隊。

於是,年輕的助理館長入職後,由二十多歲起在博物館一級一級晉升,當中他會跟不同師傅,也有機會讀一個文憑課程,到四十多歲就可能當總館長了。但無論他有多少承擔,他的閱歷相對狹窄;他懂得制度,但制度也磨滑了他;最關鍵的是,他不認為自己是老闆,在康文署的架構中,總館長之上還有助理署長、副署長和署長。這,就是現行制度的第二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