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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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法團主席貪污入獄緩刑

【本報訊】佐敦金威廣場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楊風,在去年三月任主席期間,主動協助一間麻雀公司在該商住大廈內開業,但條件是要對方以二百六十萬元,購入楊一個在上址的住宅單位。麻雀公司向廉政公署舉報事件,被告早前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但准緩刑一年。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楊風(四十五歲)身為專業社工,犯案是咎由自取,但考慮其家庭狀況,他與妻子均患有精神病,如被告入獄,其妻難獨力照顧兒子,故給機會他改過判他緩刑。被告被控○八年十二月至去年三月期間,向一名代表瑞興麻雀有限公司的經理索取上述利益;他早前亦曾向藝人林建明創立的心晴行動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追討勞資賠償,該案雙方早前和解。

案件編號:KCCC 455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