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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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打野戰」男生判保護令

【本報訊】沉迷打機及患有專注力不足症的十五歲男生,在網上認識十八歲女生後,兩人在黃大仙道一處山坡「打野戰」性交,有男途人行經上址時忍不住加以斥喝,二人仍繼續「陶醉」中,途人遂報警揭發事件,男女生事後均被捕並被控以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罪。未成年的男生昨於兒童庭獲撤銷控罪,毋須留案底;但被法庭判接受感化令一年、保護令十五個月及罰款五百元。

裁判官判刑指,讀中三的十五歲男被告,在服食注專力的藥物後會有輕微副作用,但希望不會影響其治療;因為專注力不足除影響其學習外,亦會影響社交。裁判官要求他需在保護令期間遵從宵禁令、在學習和交朋結友上則要遵從社工指導,並要接受社工安排的心理和精神治療。官指法庭給機會被告改過,希望他會好好把握。

網上結識18歲性對手

被告母親昨向法庭指,被告以往十分沉迷打機,下午六時放學回家連校服都未換,就開始打機至晚上十一時半始去睡覺,母親曾多次勸喻他但未獲理會,結果他在網上認識十八歲女被告而犯案。不過母親指事發後被告已「變乖」,會幫忙做家務和減少打機,變得有節制。

男被告原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日晚上七時,於黃大仙道近普善樓的山坡上與十八歲女被告性交,事後被途人發現報警,女被告早前認罪稍後判刑。

案件編號:KTCC 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