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台灣牛肉乾15%豬肉假冒

牛肉乾是港人旅遊台灣熱愛選購的手信之一,但台灣當局調查發現,四十款牛肉乾中,有一成五涉以豬肉充當牛肉,部分更以較高價的牛肉乾價格販售,有關廠商多推說弄錯標示或不知情,亦有故意以豬肉充牛肉販售的店舖。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港人在外地購買手信時要格外留神。

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昨公布,上月從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及花蓮各大賣場、傳統市場及肉舖店中,抽驗的四十件牛肉乾樣本結果,其中有六件的豬肉成分含量高於五成,涉假冒或標示不實,七件則含過量防腐劑,將交由地方衞生局依法處罰,並函送法務部調查,判定是否觸犯「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或「詐欺罪」的刑法,冀殺雞儆猴。

最貴400新台幣一斤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指,牛肉乾中的豬肉成分含量高於五成,即確定它的原料攙雜了豬肉,已違反食品衞生管理法的假冒問題或標示不實,可分別罰款六萬至卅萬元及三萬至十五萬元新台幣。

其中,高雄市問發行的「牛肉乾」最貴,售四百元(約一百元港幣)新台幣一斤,該行聲稱因工讀生一時不察才將豬肉片誤標為牛肉乾;新味興食品行及陳德興行則以豬肉乾價格販售「牛肉乾」,售二百元新台幣一斤,他們辯稱是倣效附近廠商,以中豬當牛肉乾。

港客買手信須細看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消費者購買食品時只能依靠產品包裝上或貨架上的說明,故所售產品與說明應互相符合,不應魚目混珠,否則除欺騙了消費者,也恐令不容許吃豬肉的宗教信徒因此破戒。她相信,調查或對消費者信心有少許影響,提醒港人在外地購買手信時要小心細看產品說明。

本港食物安全中心指,會透過恒常食物監察計劃於零售層面抽取牛肉乾樣本化驗,於○八至○九年共抽取逾四十個樣本作化學及微生物測試,結果全部滿意,中心會繼續留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