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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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保母車都查 業界轟多餘

【本報訊】今次的查核性罪行案底機制,涉及十多工種,舉凡與兒童工作有關的行業也包括在內,即連保母車司機也可能受規管,有保母車業內人士批評措施多餘,保母車司機根本不會與學童有接觸。有家長亦指外籍老師及外傭不受規管,是粗疏的做法,對兒童保障明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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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資料顯示,○六至○八年三年間有十三名教師因被定罪而遭取消註冊教師資格,當中七人涉及性罪行。但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去年一年內最少有十宗教師或導師因干犯性罪行被定罪的個案。而社會福利署去年首九月接獲二百四十八宗兒童遭性侵犯的舉報。

身兼香港教育關注動力及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劉李偲嫣批評,外籍老師及外傭不納入規管範圍內,是粗疏的做法,對兒童保障明顯不足。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建議有漏洞,建議港府應為所有老師、外籍老師及導師開設「正面註冊名冊」,列出沒有性罪行紀錄的註冊老師名單,供學校參考。

學童車協會前副主席潘玉喜批評措施多餘,她指自保母車僱用跟車保母後,司機與學童甚少有接觸,即使司機有性罪行紀錄,也不會有直接影響,故認為措施起不到任何作用,更擔心因此令不願透露紀錄的司機求職有困難。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應稱,鑑於有關資料冊內載有敏感的個人資料,認為當局長遠應透過立法,對有關資料冊運作作出適當規管,以保障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