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習近平表示希望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合作之後,香港幾乎一面倒的輿論說三權只能分立,不能合作;最近更有某大法官說:「三權只能互相制衡,不能互相合作。」我每天讀報六份,不見有一篇文章唱點反調。這個大法官表面資深,實際幼稚,我來直斥其非。
一家商店,有東主,有僱員,還要有顧客,可說是「三權分立」,東主可以制衡僱員,但僱員也可制衡東主,而顧客亦可制衡東主和僱員;顧客若不買商店出售的商品,這家商店就要關門大吉。只有「三權合作」,東主出本錢,僱員出人力,顧客樂意來買各種商品,這家商店才能財源廣進。若只有制衡而沒有合作,這個世界成何體統?
美國國務卿希拉妮都懂點《孫子兵法》,多次用「同舟共濟」來形容中美關係。中美互相制衡乃世人所共見,但也不時要合作。在拉登恐怖主義猖獗情況下,中美就要像「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共濟,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香港的三權,在對付「一國」方面,實際是非常合作的。謂予不信,大家可問問煲呔曾,也可問問那位大法官是不是這樣。
如今要香港三權合作已不可能,單單看那立法會像個甚麼樣子就可知。連小學生都要說「尊貴的議員」們「冇家教」,滿口粗言穢語,連禮義廉恥都喪失殆盡。公民黨的女將,日夜柳眉倒豎,不知何來深仇大恨?「民主阿婆」確實後繼有人,又有「民主潑婦」……「九七」之時「另起爐灶」,如此爐灶,實在牙煙,要來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