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十四歲女生遭小學女同學誘往筲箕灣一荒廢回收場內,並與七名青年玩「情慾包剪揼」遊戲時遭他們淫辱,更因此要與他們性交或口交。涉案的七男一女被告事後被捕,其中六名男被告先後承認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非法性交等罪,五人昨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戒毒所,餘下一人則要再索閱報告還押候判。
罪行嚴重須阻嚇
法官昨判刑時直指各被告罪行嚴重,聯群結黨去性侵犯一名不足十六歲的少女,故在量刑時,除了要給予各被告改過自新機會外,還要考慮作出阻嚇性,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並要給各被告適當的懲處以撫平女事主傷痛,以反映社會對被告所犯罪行的不滿。
六名定罪的被告依次是賴彥達、陳銘健、禤遠成、魏漢傑、張毅及張俊傑(十六至十八歲)。其中賴被判入更生中心;禤、魏及張毅被判入勞教中心;張俊傑被則判入戒毒所;陳的判刑則要再押後兩周,等候其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而案中涉嫌誘使女事主往事發地點、疑為始作俑者的十五歲女被告與其男友莊嘉富(十六歲)則不認罪,經審訊後因女事主未能講出此二人當時是否涉案,故獲裁定教唆非法性交及非法性交等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事發於去年三月廿七日下午,十四歲女事主應舊同學邀請,到筲箕灣新成街一荒廢回收場內,與上述六名男被告飲啤酒、玩猜枚及包剪揼等。惟他們猜拳時,無論事主勝或負,都要被迫脫衣及遭各人觸摸身體,最後更要與他們口交及性交。
案件編號:DCCC 75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