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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律援助服務局於○七年研究後指,考慮到現行制度和港府財政狀況,認為毋須成立獨立法援機構。但原來法援局研究時,未有向港府索取財政數據,研究完成後,亦沒有把研究報告給予港府。議員狠批做法「好兒戲」。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法援機構獨立性。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周錦玉稱,法援局研究後認為,法律援助署的獨立性已有法例保障,法援服務亦令人相當滿意,考慮到港府目前財政狀況,認為無迫切需要成立獨立法援機構。但法援局已建議今年底至明年初再進行研究。
未索取數據 亦無交報告
議員連番追問下,周錦玉承認,港府只收過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法援局主席陳茂波向特首提交的信件,並無收過有關研究報告。此外,法援局亦無詢問過法援署的財政數據,她相信法援局查閱了港府的公開資料。
民主黨議員劉慧卿直斥,當局根本未看過研究報告就作結論,加上昨日法援局無派人出席會議,認為有關做法「好離譜」。另外,港府已完成五年一次,檢討法援申請人財務準則的工作,周錦玉承諾,三月交代檢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