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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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11職員涉貪今提堂

【本報訊】飲食業再爆懷疑貪污醜聞。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九間酒樓共十一名前任及現任職員,指他們涉嫌收受一名冷凍海鮮供應商提供的非法回佣,涉及金額逾十六萬元,十一人將於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十一名被告分別為何偉,嘉韻酒樓前點心部主管;卓建雄,嘉年華海鮮酒家點心部分區主管;周家寶,元朗人家酒樓點心部主管;韓寶文,紫荊海鮮酒家前燒味部主管;李紅強及黃啟明,同為明星海鮮酒家點心部主管;李金平,為明星貨倉部主管。其他被告為黎漢佳,為彩年華海鮮酒家/新都會大酒樓前點心部主管;梁永權,為長虹海鮮酒家前點心部主管;劉縣中及李錦成,同為裕滿人家點心部主管。

收海鮮供應商回佣

十一名被告共被控十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於○六年一月至前年十二月發生,各被告涉嫌向鄭金水經營的鄭記海鮮收取回佣,作為他們向鄭記發出更多購貨定單,或推薦鄭作為供應商的報酬,並且對貨品的質素及數量作出較少投訴,涉及的非法回佣由二千元至六萬三千元不等,總計逾十六萬元。此外,鄭金水早前已被控三項向兩名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將於本月二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