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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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吟虎嘯:哪一種客觀後果最危險

香港政治上的深層次矛盾是由回歸問題發生,英國人部署撤退,大搞「還政於民」、「民主拒共」,而北京欲拒還迎、半推半就造成的。這個深層次矛盾被寫進《基本法》,但很不完整,有很多漏洞,要「循序漸進」的完成,結果是回歸十二年來,政治上深層次矛盾不斷發展,照這樣的路數走下去,可預見的未來,香港政治上不會安寧,深層次矛盾只會更加惡化。

香港政治上的深層次矛盾根源在於政體設計的內在矛盾,或曰結構性矛盾。香港的政制無論是時下還是「最終實現雙普選」的,都是不湯不水、四不像,是一個永遠自打嘴巴,無法暢順運作的怪物。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非此即彼,非楊即墨,一係「回歸」集權體制,「回歸」北京最初設想的收回香港後「只換一個港督,一面旗幟」;一係在實施「雙普選」的同時,發展政黨政治,行政長官由執政黨產生,執政黨和行政長官只對香港選民負責。

前者令香港在政治上不再實施「一國兩制」,後者令香港在政治上成為「獨立實體」。前者令香港和國家的單一制政體相融合;後者令香港和國家的單一制政體相分割。只有二者必居其一之後,香港在政治上的深層次矛盾遂能解決,香港政制方能正常運作。

香港本來還有「第三條路」可走,即「學習」澳門,在回歸之初就有計劃、有步驟的令香港能像澳門似的「半解放區」化,政治上堅決阻遏反對派的發展。然而,北京沒有這樣的眼光和魄力,對反對派推行的英國人的「還政於民」、「民主拒共」的「未竟之業」依然半推半就、欲拒還迎,政改問題上步步退讓。現在香港已失去了走「第三條路」的時間和空間。

上述所言,只是陳述三種客觀後果。就大勢論,雙普選的後果最危險而且最終走不通,除非整個國家變成聯邦制,然這樣的可能未來三十年近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