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尊貴的議員們在為高鐵撥款投票時,會採取甚麼態度,不覺內心忐忑。
筆者也是地區選民,也曾投票選出自己信任的議員;筆者也屬於某一個功能組別,該組別也有一個代表在立法會。想到這兩個自己授權的人,投票時會遵循甚麼原則,會不會以負責任的態度,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抉擇,自己竟沒有任何把握。
事前也未聽說他們回到選區向選民解釋有關撥款的詳情,也未聞他們痛陳甚麼利弊,他們自然也對選民的意志無從了解,那麼他們投票時,依據的是甚麼呢?
他們未必有專業知識,反而有黨派的背景,面對關係香港長遠利益的大事,是否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掌握情況、深入研究,又是否能作出理性的選擇呢?他們的選擇又是否體現了選民的意志,而又關切到港人的長遠利益呢?
競選時聲嘶力竭,洗樓拉票,等到勝選了,他就以為得到選民授權,可以依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選民的意志去投票,這大有問題。他或許要聽「黨」的話,或許未曾掌握提案詳情,或許因個人問題而情緒不穩,在一個決定數百億元投資的方案付諸表決時,他表現如何,豈不是我們應該關心的嗎?
立法會議員不可胡亂投票,要誠實向選民交代。選民的看法不免分歧,但說到底意志是統一的,就是一切要從香港長遠的整體利益出發,此外應無第二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