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內地提款卡漏洞港商失200萬

【專案組報道】為了方便在內地提款及消費,愈來愈多港人使用內地銀行發出的提款卡(內地稱借記卡)。但是此類提款卡存在漏洞,除了不會設每天交易金額上限外,發卡機構亦未必有責任承擔不屬嚴重疏忽下導致的金錢損失,如被盜用,卡主可招致巨大損失。內地法律界人士表示,內地銀行除非收到法院通知,否則不會向卡主賠款。

內地銀行不承擔損失

內地提款卡的功能與本港具有易辦事(EPS)的提款卡近似,但此類卡存在兩大漏洞。

首先,內地銀行不會為卡主承擔損失,除非法院判決銀行須負責任,及發出司法文書,銀行才會賠償卡主。此外,本港銀行界人士楊位款表示,內地借貸制度未成熟,簽帳及提款的金額並非像本港銀行界般設立上限。

去年十月,港商黃先生的內地銀行戶口,被人在澳門以內地提款卡提取約二百多萬元人民幣。即使他能證明存款被提取時,正身處本港,且提款卡未有遺失,但澳門及內地的執法部門仍未能破案,銀行至今亦拒絕賠償。

專家指索償勝負參半

內地法律界人士陳志榮亦指出,此類案件的索償機會只是「一半半」,而且要由事主舉證,索償時間往往要超過一年。

本港法律界人士伍毅文表示,此類個案於內地經常發生,而類似個案即使可成功索償,但亦不獲賠償律師費,所以被盜卡的事主打官司前,應先清楚了解情況。

工聯會深圳中心助理主任朱珂估計,內地的銀行不會讓步,事主只有待澳門司警破案後,才有機會取回款項,她又呼籲港人要提高警惕,避免被人套取密碼,盜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