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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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家暴求助料上升

【本報訊】《2009家庭暴力(修訂)條例》今日正式生效,條例的簡稱亦由《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以反映條例加入對同性同居者的保障。有社福機構預計,修訂條例生效後,同性同居者的求助個案將上升,令機構有資源壓力,要求政府增撥資源。

專門協助家暴受害者的和諧之家的總幹事陶后華表示,以往每年只接獲零星同性同居者求助,但修訂條例今日生效後,預計求助數字會逐漸上升,但因部分同性同居者仍對社工欠缺信任,相信求助不會急速上升。

每年一萬電話求助

旗下廿四名社工已接受相關訓練,但陶稱機構每年接獲約一萬個電話求助,再加上新增求助個案,經費及人手皆不足,期望政府增撥資源。

關注同志團體香港女同盟會幹事煒煒表示,大部分同志家暴受害者感覺與社工理念不同「處身不同世界」,令求助率不足百分之二,該會已為部分機構的社工提供講座,介紹同志術語,如出櫃(向別人說出自己是同志)等,「令受害人覺得大家溝通到,肯畀人幫。」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修訂條例回應了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對保障同性同居者的訴求,也充分考慮宗教團體及家長組織意見。但他強調,不應把修訂條例視之為等同在法律上承認同性關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