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言論自由的多元社會,正因如此,有反對派激進派別發表將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訴求的自由,也有愛國人士批評這種「獨港」思維的自由,否則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如同「台獨」、「藏獨」、「疆獨」在香港素無市場一樣,從未有人夠膽在香港亮出「香港獨立」的旗號,倡言「港獨」只會「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因此,參與「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的公民黨、社民連,對「一國」前提玩的是「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把戲。可不是嗎?你去問「公社」一小撮頭目:香港是不是中國的香港?他們保證不敢說「不是」,肯定會回答:「是」!對「一國」這叫「抽象肯定」。
但「聽其言而觀其行」,在人大常委會早於二○○七年十二月已一錘定音作出香港「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最快二○二○年可以普選立法會」的憲制決定兩年之後,「公社」卻蓄意對抗,以「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為唯一訴求,用「五區總辭」向「一國」示威,以「變相公投」向中央施壓。
「公社」有尊重憲法規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作出的莊嚴決定嗎?有尊重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最終決定權嗎?有尊重《基本法》對雙普選規定為最終目標而非短期目標、循序漸進而非一步登天、按實際情況而非罔顧實際情況的框架規定嗎?沒有!顯然,對「一國」這叫「具體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