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五歲的被告否認七項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罪,控罪指他在六月廿五日至八月廿三日,七度在其將軍澳寶盈花園卅四樓的住所內,先後掉下玻璃碟、米桶、電話月結單、精神病藥SOLIAN的藥袋、水煲、碎磚頭、木板及電視遙控器等十八項物品。
案件編號:KCCC 659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