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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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法官庭上不適判刑押後

【本報訊】茶餐廳男廚師與寡婦女同事情投意合同居兩年,之後女方有感性格不合提出分手,豈料男廚以兩人相戀期間用手機拍下的性愛片段勒索她金錢,更揚言會將片段公諸於世,女方受驚報警,男廚知悉後復致電恐嚇要求她銷案。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被告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成立,惟宣讀裁決期間,法官突然喉嚨不適而需兩度休庭,案件押後今讓辯方求情。

廚師性愛片勒索舊愛

卅七歲被告陳耀斌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一日,以兩人性愛片要求卅一歲女事主X畀錢,並要脅撤銷向警方的申訴。

區院法官黃崇厚昨於下午三時開始宣讀裁決,惟讀了約半小時後,突喉嚨不適而停讀,忍至雙眼通紅的他在飲水濕喉後,決定小休十五分鐘,惟再開庭宣讀時,其聲線愈見低沉,「捱」不了十分鐘後再需休庭,後以略沙啞的聲線讀畢整個裁決,並將案押後今日再處理。

法官裁決指X雖於○五年喪夫後精神衰弱,並受精神治療已無恙並得其同事證明,加上她庭上表現對答如流且說話合情理,故相信她非胡思亂想下虛構故事,考慮其口供可信,遂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6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