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文達成昨在庭外表示,本案乃有組織及預謀罪行,警方已掌握了被捕人士的犯罪動機,不排除稍後會拘控更多人。
他又指警方在本月廿一日拘捕了十五名涉案男子,當中包括主腦及大部分骨幹成員,而昨日解上庭的五名被告中,則未有主腦,但亦包括事發日涉嫌向葉祖耀施襲的兩名男子,惟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犯罪動機。
他又表示,本案亦涉及三合會罪行,不排除稍後會加控被告其他相關控罪。他強調,警方不會姑息暴力行為,亦會竭力保護執行職務的司法人員之安全;事發後警方已與區院的保安部門作檢討,研究保安措施是否需要改善。
五名男被告依次是報稱運輸工人的姬錫康(四十三歲)、無業的鄧忠濠(廿八歲)、侍應林偉世(廿歲)、無業的周劍龍(廿四歲)及酒保李彥南(十八歲),五人被控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控罪指他們在今年十月廿七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對出行人路,串謀意圖使葉祖耀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向葉淋潑腐蝕性液體。
控方昨在庭上並無透露案情,只表示控罪性質嚴重,涉及有組織及有預謀行為,各被告在警誡下已承認犯案,而各人分別有二至十四個案底,全部與暴力、不誠實及毒品罪行有關,其中首、次被告更有棄保潛逃紀錄;加上被告亦得悉事主的辦公地址,恐會進一步傷害或干擾事主,故反對被告保釋。而辯方替眾被告申請保釋時,則透露除了首被告已婚及育有一名十九歲兒子外,其餘被告均屬單身。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申請,下令將被告繼續收押警方看管,以待進行認人手續。
左眼燒傷仍未愈
曾任屯門法院裁判官的外籍大律師葉祖耀,事發時在一宗律師涉詐騙樓宇按揭一案中擔任外判主控官,當時他在中午休庭時獨自出外午膳,期間在門外被淋潑黑色液體,送院檢查後證實左眼角膜有一級程度燒傷,至今視力仍未完全恢復。
案件編號:ESCC 616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