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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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難頂夜半怪聲男子劈鄰囚28月

【本報訊】觀塘寶達邨自○五年爆出「夜半怪聲」事件,一名男街坊認為噪音源自上層單位,在不甘長期煩擾下,今年五月持刀斬傷樓上的六旬男鄰居及對方的準女婿。被告早前在區院認罪,昨呈上一百零八名街坊之求情信,法官判刑時指該名準女婿險些喪命,表明文明社會不應將不滿訴諸暴力;考慮被告一向是好好先生,因受噪音滋擾積怨日深才犯案,故判他入獄兩年四個月。

被告李志實(卅六歲),承認傷人及意圖傷人兩罪,聞判後表現平靜;其持着步行輔助器的年邁母親及妻子,在昨日冬至時雖未能與被告團圓吃飯,只能到庭支持,離庭時兩人對記者不作回應。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精神問題,早年工傷領綜援維生,與前妻育有一名七歲女兒,與現任妻子亦有一名剛出生的兒子。被告乃孝順仔,已收押七個多月,至今未能聽到初生兒子叫「爸爸」,深感遺憾。

曾向《東方》及《太陽》投訴

辯方亦在庭上呈上《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早前之涉案噪音投訴的報道,指被告與其他寶達邨居民深受噪音困擾,又認為是源自事主之單位,包括被告每次聽到噪音後摸着天花板都感到震動,而事主一家搬離後噪音便消失,被告過往逾廿次上門與事主一家理論,除兩次驚動警方外,被告亦曾向傳媒及多個部門投訴,惟不得要領。辯方又指,被告四年來受噪音困擾致煩躁不安,每晚只能入睡一至數小時,其患有紅斑狼瘡症的母親及初生兒子,均因受噪音影響而消瘦。辯方並呈上百多名街坊聯署、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等的求情信。

案情指觀塘寶達邨自○五年起每晚十一時便傳怪聲,來源撲朔迷離,今年五月二日凌晨,居於該邨達怡樓的被告持刀上門向樓上的六旬鄰居投訴噪音,期間與該名鄰居及其準女婿糾纏時傷及二人。

案件編號:DCCC 84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