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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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要節制過量可致中毒死

【本報訊】市民參加聖誕及新年派對,飲酒要適可而止。衞生署今年四月進行的行為風險因素調查發現,逾一成半受訪市民在最近一個月內曾飲酒過量,百分之八點四更曾一次過暴飲五杯酒或以上。飲酒過量可傷身,本港去年共錄得六十九宗與酒精相關的死亡個案,多達五十二人死於酒精性肝病。

衞生署以電話訪問二千一百八十五名十八至六十四歲市民,百分之十五點三表示曾於受訪前卅天內飲酒過量,即男士每日飲超過兩杯啤酒,女士每日飲逾一杯啤酒;百分之八點四曾一日內暴飲五杯或以上,百分之五點一曾出現語無倫次、嘔吐宿醉等醉酒徵狀。

過量飲酒不但與肝病及心血管疾病有關,更可致急性中毒甚至猝死。根據衞生署、醫管局及政府統計處資料,去年共有二千四百廿二宗住院或死亡個案與酒精有關,當中六十九人死亡,包括五十二人死於酒精性肝病、十人死於酒精中毒、七人飲酒後出現精神及行為障礙死亡。

衞生署建議,女性每日飲酒不應超過一個標準酒量單位,即少於二百五十毫升啤酒、一杯一百毫升葡萄酒或一杯卅毫升烈酒;男性每日飲酒不應超過兩個標準酒量單位。此外,參加派對人士不宜空腹飲酒,且應輪流飲含酒精及非酒精的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