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同志組織質疑家暴例效用

【本報訊】《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幾經爭議後,終於在下月一日正式生效,不過有同志團體質疑目前有不少社福機構根本不了解同性戀者面對家暴問題的需要,甚至有宗教信仰的機構或前線社工對同志亦存有歧視,因此即使條例生效後,面對家暴問題的同志都未必取得適切的服務。

社福機構不了解需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轄下的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昨就元旦生效的家暴條例作討論。香港同志大遊行籌委會聯絡人陳諾爾直指,曾有同志向社工索取服務資料被拒;亦有學生向學校社工透露性取向後,社工在未經同意下告知校長及其家長,顯示問題很多時是來自社工本身。香港女同盟會代表陳文慧亦指,連社福機構亦不了解同志面對家暴問題時的需要,質疑如何向他們提供相應服務。社署總社會工作主任王何鳳施則強調,署方一直有向社工提供有關培訓,相信他們亦會遵守專業守則,不會歧視受助人。

另外,香港同志大遊行籌委會不滿城巴拒絕出租巴士予他們,認為城巴歧視同志團體,並對論壇轄下小組竟接受城巴不存在歧視成分的解釋感遺憾。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表示,政府目前並沒有計劃為反性傾向歧視立法,並指有關個案經小組了解後,看不到城巴拒租巴士與歧視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