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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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犯錯累孕婦坐冤獄

入境處前線人員草率一筆,令流血求醫的內地孕婦經歷近四十小時無辜被羈押噩夢。該名孕婦獲內地發出來港探親簽注,理應可留港九十日,但過關時入境人員在其雙證程誤寫留港限期為廿三天,孕婦日前下體流血求醫時被誤會逾期居留,淪為人球輾轉被扣留於四個地點。當事人慘然指被當重犯看待,遭扣押時感到「好恐怖」整夜痛哭,其夫直斥港府唔當新移民係人,要求入境處處長白韞六道歉。

廿四歲的吳太懷有三個月身孕,她上月十九日獲發三個月探親簽注,兩日後經落馬洲支線來港,但入境人員在其雙程證上只寫上廿三天逗留期限。其廿一歲丈夫吳先生是新移民,來港四年多。本周日(二十日)凌晨,吳太在油麻地家中下體流血,由丈夫陪同往廣華醫院看急症,期間護士檢查吳太的雙程證時發現她留港期限已在本月十四日屆滿,指她逾期居留而報警。

羈留四地點 慘變人球

吳太當時仍有出血,但院方延至凌晨四時才給她診治,一男一女警員同時將她羈押在病房,夫婦倆自此不能相見。吳太坦言當晚整夜未眠,至早上被直接送往油蔴地警署,下午再被鎖上手銬送至紅磡警署羈留倉過夜;她憶述倉內情況「好恐怖、好黑、冷冰冰,對住四面牆」,加上不能見丈夫及擔心胎兒,感到極度驚慌。

吳先生自妻子被扣後即設法營救,經徵詢大埔區一名議員後,翌日到油蔴地警署取回妻子證件副本,再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查詢。吳指入境處當時已口頭承認「搞錯」,着吳返警署叫警方致電入境處核實即可放人,惟他返回警署解釋仍不得要領,吳太被送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英文便箋證出錯始放人

吳先生再趕往青山灣要求入境處放人,該處人員又表示要將吳太送到羅湖,吳生與處方理論一番後獲發一張英文便箋,證明入境處出錯;吳生在等候辦理手續期間終可隔着玻璃與妻交談,直至前晚六時吳太始獲釋,前後被無辜扣留達卅八小時。

據便箋內容指,吳太雙程證第廿七頁有一個九十日、有效期至明年二月的簽注,簽注上有內地出境蓋印,但她入境香港時,櫃枱人員無使用該簽注,批了錯誤的逗留期限。吳先生怒說:「好彩BB冇事,如果唔係邊個負責……有咩事死咗點?我哋好信香港政府!點解搞到咁?新移民唔係人嚟、唔係中國人嚟?」

議員促入境處處長道歉

入境處發言人稱,吳太雙程證上有兩個探親簽注,職員可能只根據其舊簽注給予她一個較短留港期限,處方已就事件對吳太造成不便致歉,又強調今次是個別個案,處方會按既定程序內部調查是否有同事疏忽。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入境處「手民之誤」引致「冤獄」,責任最大,已去信要求入境處處長白韞六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道歉。吳氏夫婦則要求當局賠償五千元,以彌補三千三百元住院費及吳先生請假兩天的損失。陳克勤擔心今次只是冰山一角,內地對逾期居留人士處罰嚴重,若有人被無辜遣返遭罰,一、兩年不可來港,會造成極大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