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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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新標籤例趕絕健康食品

營養標籤法例明年中正式實行,但這個被視為提倡健康進食的「德政」,卻因政府要收取申請「小量豁免」的行政費,因而對健康食品帶來巨大衝擊。有健康食品入口商因此每年要繳交五十萬元的相關行政費,已表明會將入口的健康食物種類大減三分之一。業界批評政府缺乏支援,估計近兩成進口及批發商無法繼續經營而結業,中小企大聯盟亦狠批政府趕絕業界。

「新法例完全冇幫到我哋嘅措施,政府話要推廣全民健康,但反而令健康食品大倒退。」一間專售健康食品公司的經理車慧蘭表示,雖然新法例下,年銷三萬件以下的食品可以申請「小量豁免」,毋須貼上標籤,但要申請豁免,需支付首年三百四十五元行政費,其後每年續期的行政費則為三百三十五元。以該公司入口逾一千五百種貨品為例,每年便需繳付五十多萬元行政費,一般中小企根本無法負擔。車預料新法例於明年七月一日生效後,其公司約有五百多種食物不會再入口。其中穀類早餐是重災區,原本有五個牌子十多種口味可供選擇,但新法例下只剩一個品牌肯定可以留下。

標準獨特 重做化驗

車慧蘭指出,其公司經營健康食品多年,可說見證了港人愈食愈健康的趨勢﹕「以前顧客全部都係外籍人士,依家本地人佔四成,愈來愈多香港人識得選擇無添加,天然有益的食物。」但營養標籤法例卻窒礙了健康食品的發展,因本港政府的標準獨樹一幟,並不兼容國際標準,令許多健康食品需重做化驗報告才能入口,食物的選擇因而大減,消費者由原本有選擇變成沒有選擇。

「政府立法時話要推廣全民健康飲食,但佢做緊相反嘅嘢,我覺得營養標籤法例最終會將專售『自然有機』食品的小企業趕出市場,令市民無得選擇。」另一間健康食品公司創辦人袁先生亦批評,「健康食品市場嘅特色係不斷有新產品推出,食品商要試銷路,但卻要每年畀幾百元才可申請標籤豁免,咁仲點會有公司肯引入新產品﹖」該公司現時售賣約一千二百種食品,新法例實施後約五百多種會被叮走。

促銷貨尾 繼而絕迹

營養標籤立法後,經營有機及天然健康食品的中小企組成綠色有機生活協會,主席黃家和坦言,健康食品銷量低,「小量豁免」收取的行政費太高,協會曾要求食物安全中心減價,卻不得要領。黃估計,法例實施後,市面上的健康食品最少會有一千五百種消失,全港百多間健康食品公司更隨時會倒閉﹕「生意唔見咗一成,對中小企都好大影響,就算中型公司,在採購方面亦會縮減人手,因為新法例下會減少試新產品。」

食物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雖然於明年中才生效,但有超市已率先執行。業界估計,至少有一成種類的食物會從超市架上消失,食物入口商亦將面對沉重打擊。中小企大聯盟召集人陳勇前亦估計至少有一至兩成從事相關業務的小企會因此倒閉。陳指出,為每樣貨品製作標籤需付八千多元化驗費,許多小型進口商根本沒有足夠資金完成有關要求。他又指,有小型入口商正減價促銷貨尾,而部分傳統或舊式食品,會因銷量小而絕迹香港。

食署強調收回成本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食物安全中心由九月一日開始接受「小量豁免」申請,至今共收到約一萬二千宗申請,其中約一萬宗已獲批准。發言人強調,政府是按收回成本的原則計算申請收費。

過去食物成分標籤法例並沒有要求食品供應商提供食品的營養成分資訊,立法會去年中通過新修訂的營養標籤規例,在新例下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加上「1+7」(能量加上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和糖)成分標籤,除幫助消費者有依據選擇食物外,政府亦可規管有誤導成分的標籤及聲稱。

熱量脂肪「輕盈」高過原味

市民愈來愈關心自己吃下食物的營養成分,但營養標籤法例生效後,是否真的能確保消費者不再被誤導?本報早前搜羅市面聲稱「健康」版的產品,發現與原味的營養成分沒有大分別,甚至有「輕盈」飲品的熱量和總脂肪含量較原味還高。

一名營養師指出,由於產品並無涉及「低脂」等營養聲稱,只是產品的包裝字眼使消費者感覺此類食品較健康,營養標籤法因而無法監管。

不規管味覺口感

此外,新修訂營養標籤條例亦不規管涉及味覺口感的聲稱,營養師舉例,一款聲稱「微甜」的即沖咖啡,當中糖的成分高達四成,但條例只規定聲稱「低糖」食品的糖分不可高於百分之五,而甜味只涉及口感,並不受規管。消委會亦呼籲消費者,不要以為食品有「美」、「輕」等字眼就代表健康,應針對個人需要選擇食品。

備受衝擊零食店寧結業

營養標籤修訂條例明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距今只有大約半年時間,但記者巡視坊間以售賣日本進口貨為主的零食店,發現大部分零食店未貼有條例要求的「1+7」食物標籤。

有經營零食店多年的店主表示,目前為止還未知進口商會否按條例加貼標籤,若沒有標籤的食品佔多數,生意將會大受打擊,到時只好結束營業。

另一位零食店負責人鄭先生則指,並不擔心零食種類會因此減少,但製作營養標籤的成本會轉嫁消費者,對其店有多大影響仍是未知之數,最壞打算是結業轉行:「我哋細舖點同大集團爭,佢哋加少少成本冇問題,最後頂死晒我哋的小本經營。」他又批評,以散裝形式售賣的食品,如涼果、餅乾等反而不受規管,做法很不公平。

文:黃燕雯/圖:馮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