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前甲組腳疑慫恿次被告搞事主

【本報訊】前甲組足球員李思龍夥友涉嫌在酒店輪姦醉娃案續審,當時亦在場的女事主好友昨日供稱,當晚到酒店房時,見事主緊閉雙眼躺在床上,她便躺在事主身旁與李聊天,期間亦有談起李被指吸毒的問題,怎料李突然向次被告吳家銘說:「佢得㗎,你搞啦!」事主好友轉頭看,發現吳已壓在事主身上,不停移動身體。

黃姓女證人供稱,她是女事主(廿二歲)及首被告李思龍(廿四歲)的中學同學,亦曾在宗教活動上見過李。去年六月十八日晚十一時許,她因感情問題約事主飲酒,在該酒吧工作的次被告吳家銘(廿九歲)即拿了一瓶伏特加溝橙汁給她們;李則在半小時後應約,更自行到吧枱調製一瓶威士忌溝綠茶給她們。

女證人稱拒吳兩度爬上身

黃後來在酒吧的沙發上睡着,醒來後透過吳聯絡下,始知事主和李去了聖地牙哥酒店,黃在吳帶領下,上門找事主。李開門給她與吳時,只穿背心和「孖煙囱」,事主則躺在床上並蓋被。黃叫事主起身回家,事主一直緊閉雙眼,她曾問事主有否與李性交,事主搖頭沒有回應,但她問李有否用安全套,李則點頭。黃指當時自己無力帶走事主,遂躺在事主身旁,期間吳曾兩度光着上身想爬到黃身上被拒,後來李則躺在黃身邊聊天,期間她指李身為足球員為何吸毒,李則回應:「我都唔係成日食。」

黃續指,李突然說:「佢得㗎,你搞啦。」黃轉身已看到吳爬上事主身上不停移動,事主仍緊閉雙眼但開聲說:「好凍,唔好搞我。」她又見事主的膊頭似有動作,不久吳便離開了床。至清晨,黃叫醒事主穿回衣物後,二人乘的士離開,她在車內問事主有否和李性交,事主不斷搖頭,但稍後則透露只對與吳發生性行為的事有點印象,並說:「我唔識佢(吳)㗎。」 案件編號:HCCC 2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