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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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無牌視光師配鏡眼睛有難

本港驗配眼鏡的投訴不絕,單是消委會每年便接獲過百宗,除了眼鏡店質素參差外,無牌視光師肆虐更是元兇之一,但負責發牌的衞生署疏於監管,再加上警方執法不力,以致僅得零星檢控個案。有業內人士被迫自行放蛇蒐證舉報,但有關部門仍沒有積極跟進,批評政府輕視視光師資格,促加強執法和宣傳杜絕無牌視光師繼續害人。

不少佩戴眼鏡的市民都會有類似經歷:佩戴新眼鏡後感到暈眩甚至眼痛,以為是未適應新鏡片所致,但佩戴時間愈長,不適卻愈嚴重。未適應新鏡片可能是導致不適其中一個原因,但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為你驗眼的「師傅」,根本沒有視光師資格,眼鏡度數出錯而導致不適。

曾被罰店舖 續違規經營

法例列明任何人未經註冊從事視光師工作屬刑事罪行,可判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半年。本報近日到一些曾被判罰的眼鏡店視察,發現不少仍開門營業,有兩間更在原址以同名經營,繼續有「師傅」為顧客驗眼,而兩店都未有按法例要求,展示視光師註冊證書。其中一間雖然在店內張貼一張附有相片的疑似證書,但查證後,原來只屬有關鏡片課程的證書,與視光師資格毫無關係。

記者入內表示要配眼鏡,「師傅」即以驗眼機為記者驗眼,更表示可以按驗眼結果為記者配鏡,表現純熟。記者為要向視光師管理委員會查核「師傅」的資格,於是向對方索取名片,但兩間公司的「師傅」提供的名片均沒有中、英文全名,令記者無法按照其姓名查證。

記者事後致電到上述兩間公司求證「師傅」資格,其中一公司接聽的職員起初否認「師傅」無牌驗眼,但在本報再三追問下才承認違法,更指因無錢聘用執業視光師才鋌而走險,「每個月賺唔夠一萬,但一個視光師就要月薪兩萬,最多以後要求客人提供度數畀我哋配鏡,我保證唔會再犯!」

業界放蛇蒐證 警懶執法

過去曾有無牌視光師被檢控,罰款由二千至二千五百元不等,然而只得零星檢控,罰款更全無阻嚇能力。香港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會長林仲榮表示,除了罰款太少外,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的權力也非常有限,只可以監管註冊視光師,對無牌者可謂束手無策。林又指警方卻疏於執法,令問題愈來愈嚴重,「最終受害嘅都係市民,因為佢哋察覺唔到無牌視光師帶嚟嘅問題可以好嚴重。」

「好多市民根本唔知幫你驗眼嘅人必須持牌,咁又點會識舉報?」註冊視光師周先生表示,市民對視光師的認知不多,不知有人犯法而不懂舉報,令違法者有恃無恐。業界為了打擊無牌視光師,遂主動搜證,再向警方舉報,「冇人報警,就唔會拉人,我哋惟有自己放蛇去查,又要偷拍、又要有齊證據先敢報警。」有業內人士指,儘管同業已竭力向警方提供線索,奈何警方並非每次都即時處理,令業界非常失望,認為警方根本無視問題。

未經註冊的視光師為市民驗配眼鏡,分分鐘錯配眼鏡度數或弧度不合的隱形眼鏡。香港執業眼科醫生會會長周伯展表示,配錯鏡片而導致近視加深,甚至會加劇其他眼疾如青光眼的病情,「佩戴弧度唔正確嘅隱形眼鏡會損害眼角膜,另外鏡片度數不足會眼矇,過深又會頭暈頭痛。」他建議市民,特別是小童如有需要佩戴眼鏡,最好讓眼科醫生驗眼確認度數,或光顧有口碑和信譽良好的眼鏡店。

判罰輕店主毋須負刑責

相對外國對視光師的規管,本港明顯寬鬆無力,而罰則亦過輕,令無牌視光師愈來愈多。

本港監管視光師的法例不但刑罰過輕,而且存在漏洞。如眼鏡店內發現無牌視光師,只會判罰該名無註冊人士,而店主卻毫無刑責,「拉咗個無牌嘅人,舖頭老闆可以請過第二個,最終都係冇改善問題。」註冊視光師詹先生表示,現存法例根本無效打擊無牌視光師氾濫的問題,罰款數千元更無阻嚇性,「賣一、兩副眼鏡都賺得番啦,咁又點會唔鋌而走險?」

相比其他國家會以無牌經營的年期、營業額來釐定判罰,外國規管明顯較嚴謹。即經營時間愈長、營業額愈高,刑罰就會愈高。以新西蘭為例,當地法例對無牌執業的視光師,最高刑罰為十萬新西蘭元(約港幣五十多萬元),今年二月便有一名無牌視光師被重判罰款四萬八千新西蘭元(約港幣二十七萬元)。

註冊分四級越權違規可除牌

現時全港約有二千名註冊視光師,他們分為四個註冊種類,各有不同的執業限制。即使是註冊視光師亦未必代表可以驗配眼鏡,過去就曾有視光師越權違規而被除牌。

視光師的四個註冊種類由九六年開始實施,按學歷或資歷來得到註冊地位。如持有學士或專業文憑屬於第一類;如以資歷或通過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的考試則可取得第四類註冊。不同類別的註冊有不同的執業限制,由可驗配各類型眼鏡、可使用診斷性藥物,到限制只可驗配眼鏡都有。

註冊視光師一旦違規,經管委會調查後有可能被會方發警告信,甚至除牌。○三年便有一名沒有驗配隱形眼鏡資格的臨時註冊視光師,因為客人驗配及售賣隱形眼鏡,令客人佩戴後出現頭暈眼花,最終因未有履行專業守則而判除牌六個月。

■圖、文: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