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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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涉巴士狎女客浸大生辯稱在家

【本報訊】浸大男生涉嫌趁巴士駛至隧道內時燈光昏暗,兩度施展「鹹豬手」,在椅背和車身間的空隙伸手摸前座女乘客的腋下及腰。他昨在觀塘法院否認一項非禮罪,更表明案發時正身在家中,懷疑事主「點錯相」,並打算傳召家中菲傭作辯方證人。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八日開審,准被告續以現金五百元保釋。

二十一歲被告任康翹,報稱在浸會大學石門分校就讀。他打扮新潮,由兩名親友陪同到庭應訊。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在一輛駛經大老山隧道的89C巴士上非禮一女子。

稱點錯相 菲傭可作證

控方指,事主於當晚十一時半左右坐在巴士內,突感右邊腋下被人四度觸碰,轉頭查看,發現被告坐在她的身後。

事主稍後又覺得右腰兩度被撫摸,再回頭查看,發現被告的手從椅背及車身間的隙縫伸出,於是責難被告說:「你非禮我!」被告即時加以否認,並表示不知為何自己的手會伸在隙縫間。事主其後不了了之,但於五月二十七日在巴士上重遇被告時報警,警員稍後登上巴士拘捕被告。

辯方卻稱,被告當晚九時許已回到家中,至案發時一直沒有離開,其家的菲傭亦可作證。辯方同時會嘗試索取被告所住大廈內的閉路電視片段,屆時或會傳召該大廈的保安員作證。

案件編號:KTCC 757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