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對於早前有休班外籍總督察搶走雷曼苦主示威用的「大聲公」,約七十名雷曼非迷債苦主(包括ELN苦主)昨到申訴專員公署抗議,不滿事件發生至今一個月,警方遲遲未有任何交代。公署回應稱事件不在其職責範圍,無法受理投訴。
抗議的ELN苦主又指,銀行在處理雷曼回購方案時,視他們為「經驗投資者」因而排諸於外,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關卡,要求申訴公署還他們公道。雷曼非迷債苦主召集人簡浩名批評,金管局高層於本年九月時聲稱,會將ELN苦主個案轉交證監會跟進,至今仍沒有一個ELN苦主的個案轉交證監會調查,實在無法接受。
就苦主的訴求,申訴公署表示會於十五天內以書面回覆。雷曼非迷債苦主隨後再到金管局、證監會請願,並抬着木製假棺材到政府總部示威,自嘲「有冤無路訴」,並要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交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