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09

強制新樓慳電效益成疑

港府明日就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刊憲,有關條例如獲通過,新建樓宇及舊樓翻新時要符合指定的能源效益標準,當局估計建築成本因而上升百分之三至五,但每年可節省僅達三億度電,僅佔整體耗電量不足百分之一。有環保團體批評成效「低得可憐」,部分標準更低於發展中國家,要求當局提高標準,以免市民高付出,換來的只是低效益。

受影響的樓宇包括法例生效後落成的新商廈、政府大樓及學校、醫院等公用建築物,以及將會大規模翻新的舊樓,至於住宅及工廈只規管公用地方。符合能源規定的裝置包括照明、空調、升降機或電梯等電器裝置。大廈的發展商或業主進行工程時,須聘請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進行能源評核並填表,確保裝置符合法例標準。若個別商業大廈單位涉及的裝置面積小於五千呎,可獲豁免填表,以減輕中小企業的成本。

成本額外增達5%

所有商廈須每十年覆核一次,並在當眼位置展示審核表格。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須為電機、機械、屋宇裝備或環境的註冊專業工程師,並且具備相關經驗,估計現時全港符合資格的約二千至四千名。香港工程師學會副會長陳福祥指出,現時評核人進行一個審核連填表,收費約二至三萬元。

政府消息人士估計,一般建築成本將因而額外增加百分之三至五,但透過使用較具能源效益的裝置,每年可節省一至一成半電費,六年內便可回本。現時每年約三百幢住宅樓宇及三十幢商廈落成,新建築物配合新草案每年可節省二點八億度電,減少近廿萬公噸二氧化碳。不過,對比去年全港約四百億度耗電量,僅佔百分之零點七。

標準門檻低過印度

地球之友總幹事劉祉鋒批評成效「低得可憐」,他認為成效低與標準門檻太低有關。他舉例,有關照明的標準為每平方米不得多於十七瓦特,低於內地、新加坡、澳洲,甚至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印度現時的標準為每平方米不多於約十個瓦特,他推算若本港跟隨,一年可額外節省近三億度電共三億多元電費。他不認同標準愈高,成本愈大,「外國有研究指符合高標準的裝置,費用唔會比一般貴好多」。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贊成草案,但認為涵蓋範圍應擴至耗電量甚大的大廈外牆廣告牌。

文志森承認初時最先受影響是新建樓宇,但數量有限,因而減少的用電量不大。有關草案明日刊憲後,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