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區議員再次成為政改方案的主角,被政府「擺上枱」,先不要說泛民反對、缺乏路線圖等缺陷,我們先想想,當全體區議員可以成為選委會成員,當立法會多了五位區議員,背後的意思是甚麼?
政府會說,這是重視區議會的方案。好,那我們要先理解區議會如何議事,能做甚麼。我們認識這四百多位區民選議員嗎?對他們有可能成為立法會議員,有怎樣的期望和想法?當我們在二○一一年的投票日選區議員之際,會否說:且慢,除了要求這候選人熟悉社區,落力幫街坊解決小問題,我們會否對他有新的要求?
我曾擔任區議員八年,我認為,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視野上的分別,是大江大海般的鴻溝。立法會看全港事務,無論是來自香港島還是九龍的議員,他/她也會關注邊境發展和保育計劃,但區議員卻不會。區議會對宏觀政策的討論不熱衷,因為政策往往與議員「半條屋邨」的小選區沒有明顯的關連,當然有個別議員較認真,但大部分區議員的議政水平只是一般。
然而,他/她在政改方案的建議下,如有所屬政黨支持,隨時可以從新增的功能組別當選立法會議員,但他們的視野、關注政策的優先等,真是立法會議員的材料嗎?再者,由今屆區議會開始,區議員表面上擴大了角色,參與管理地區設施,而實際上是專員主導,所謂新增資源,是「左袋入右袋」,但議員似乎不介意,沒聽過有人對身份被矮化表示不滿。
政改方案重視區議員,但區議員先要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