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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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大浪灣原居民睹兩幫人毆鬥

【本報訊】大浪灣去年迎月夜命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一名事發時目擊者作供,證人指當時在大浪灣村「擺檔」出租火水燈,目擊兩幫人毆鬥,其中一人用手機致電「搵幫手」之餘,另一手拿着數支燒烤叉,證人形容「我諗佢唔係燒嘢食」。

有人持數叉 唔係燒嘢食

報稱在國泰航空任職地勤的控方證人何偉佳(譯音)供稱,他於大浪灣村土生土長為該村原居民,亦有很多親戚居於該處,部分經營士多。他指去年九月十三日案發當天,他在大浪灣公園附近擺檔出租火水燈,晚上六時半,他見到有十名男女在滑浪店附近出現,他認識其中一名男子「光仔」(譯音)。

至晚上九時,何見到在燒烤區的一客人與在士多外聽音樂及燒烤的一幫人爭執,繼而兩幫人有身體衝突,「打架兩、三分鐘,唔係好耐」,之後,何見到「光仔」神態緊張及講手機「想搵人幫手」,之後「光仔」到士多外取燒烤叉,何形容「佢一隻手攞住幾支,我諗佢唔係燒嘢食」。

涉案五名被告陳永輝、黃思豪、周繼強、顏新志及顏力光,前四人被控蓄意傷人罪,顏力光則被控謀殺。

案件編號:HCCC 16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