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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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氣功師涉按婦胸表證成立

【本報訊】六十二歲已婚氣功師傅涉藉替家庭主婦治療肩手痛,三度按壓女事主乳房及隔衣捏乳頭非禮,被告昨被裁定非禮罪表證成立,選擇自辯。他稱跟隨師傅及看書自學氣功推拿廿多年,並有多年行醫經驗,治療女事主時他只曾以牛角工具按壓女事主的胸口天池穴位,事前亦獲女事主同意。他強調從沒有用手接觸過女事主的皮膚,更加沒有捏女事主乳頭非禮。審訊今日再續,辯方將傳召被告曾治療的三名女病人作證。

稱「胸口穴位治肩手痛」

報稱氣功師傅的被告陳奕榮,否認去年九月四日、六日及八日,在他青山道的診所內非禮四十三歲女事主。

被告昨自辯時指,他替女事主治療時,均先將毛巾蓋在女事主上半身,因醫館冷氣大,又會叮囑女事主穿長袖衣服,只是女事主每次都要穿吊帶背心接受治療。

被告續稱,女事主第三次到醫館時曾對他破口大罵:「點解醫咁耐對手仲咁痛!」被告直言對女事主態度十分反感,但念在女事主患有多年抑鬱症及曾有自殺傾向,才決定勉強給予機會繼續治療,他當日並即向女事主表明:「因為同你未熟落,有啲敏感穴位我未同你做啫!」被告更取出人體穴位圖,向女事主指出天池穴位置,直言該胸口穴位專治肩手痛,女事主若不介意部位敏感才替她按壓。

被告指,得女事主同意後,他當日即以牛角替女事主進行天池穴按壓,當時女事主的母親亦目睹整個療程,女事主與她母親均無表示任何不滿。

案件編號:KTCC 289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