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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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地任銷車三部門卸膊

公路旁的展銷車場竟考起三大執法部門!一個位於荃錦公路旁的二手車展銷場,選址明顯會分散駕駛者注意力而引致意外,但政府部門獲悉展銷車場佔用官地違規經營後,警方、食物環境衞生署與地政總署仍互相推卸責任,遲遲不作取締。有區議員直指事件反映部門間卸膊成風,令市民「無端端畀人當波踢」!

沿荃錦公路往大帽山方向近川龍段,駕駛者不難發現公路旁的防撞欄內,擺放着多部中型貨車。車頭擋風玻璃與車窗分別貼上「ON SALE」(發售)、「可上會」、「出售」、「已驗車」等標貼。常駛經上址的潘先生指有關展銷場已經營逾年,長期均有三、四輛不同款式貨車展銷。由於曾目睹有貨車慢駛「睇車」,潘擔心隨時引發交通意外,遂向多個部門投訴。

稱屬無牌小販 地署荒唐

「件事本來好簡單,只係叫佢哋(部門)處理咗啲霸官地嘅車,點知會畀人當波踢!」潘指警方以上址雖屬官地,但兜售有別於一般違泊,建議潘自行向地政總署反映。地政總署則堅稱兜售屬無牌小販問題,要求向食環署投訴;但食環署職員卻指車輛停泊官地屬違泊問題,認為須向警方求助。

本報先後向食環署、警方及地政總署查詢,三部門均互相推搪,地政總署發言人最後才如實地說:「單嘢好複雜,仲同其他部門夾緊,唔係咁簡單答到!」

多番催促下,食環署發言人才指事件與該署無關。而警方經派員巡查後,確認上址有車輛停泊待售,但未發現有車輛停泊而引致交通阻塞而未有檢控。由於個案涉及政府土地,已轉介地政總署跟進。

不過,地政總署發言人則強調,警方與該署均有責任跟進上述個案,與警方聯絡後,兩個部門已分別派員勸喻非法展銷車場負責人將汽車駛離。

議員斥離譜 促警發告票

「地政總署話『展銷應該係食環署跟進』嘅藉口最離譜!」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警方在事件中應先發出告票檢控,但因地點涉及官地,地政總署亦應扮演主導角色處理,不應將市民「當波咁踢嚟踢去」。

荃灣區區議員羅少傑則直指事件反映部門卸膊成風,「件事等如霸咪錶車位做展銷場,都係官地,一向都係警察抄牌,冇理由要搵其他部門檢控!」羅又指展銷車場不涉及現金交易,與小販無關,「地政叫市民搵食環署,分明係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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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馮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