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多間直資學校加學費後,教育局亦批准廿二間國際學校和三十二間私立學校在二○○九/一○學年加學費,絕大部分獲批准加費的幅度在一成以下,學校加學費的主要原因包括為教職員提供薪酬調整、添置教學用品及教具、支付上升的校舍租金,以及因應新高中學制的推行增聘教師等。
全港有六十多間國際學校,申請本學年加學費的學校約佔三成二,另有三十二間私立學校申請加學費,佔全部私校的三成八,加學費的包括聖方濟各英文小學,本學年小一學費為每年二萬三千八百元,加幅約百分之九,聖若瑟英文小學的學費加幅達百分之六。
教育局發言人強調,局方是根據學校提出的理據及其他因素,包括教師薪酬調整、改善學校設施、通貨膨脹等因素,審視學校調整學費的申請,局方一向鼓勵學校就學校管理,包括申請調整學費的原因,與家長保持密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