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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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有則改進無則加勉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對傳媒說,政府對社會批評聲音會「有則改進無則加勉」,這句話聽來好像在敲打煲呔曾,不知梁振英當初與煲呔曾開會時,有沒有以這八字真言規勸一下煲呔曾?如有,則煲呔曾為何會有反誣傳媒之舉?

傳媒的身份是「人民喉舌」,是為民發聲、反映民意,傳媒與政府的關係不是從屬關係,也不是朋友關係,而是監督與被監督、批評與被批評的關係。只有傳媒監督政府、批評政府,而沒有反過來由政府監督和批評傳媒的。政府無權規管傳媒,只有法律可以規管。

從這個角度來看,傳媒批評和質疑政府官員,是天公地道,是傳媒天職,是一種公權力的運用,輪不到煲呔曾說三道四。

煲呔曾把傳媒妖魔化,但香港民眾並沒有聽他那一套,傳媒也不會因為煲呔曾的指摘就收斂自己,因此煲呔曾責罵傳媒,除了暴露自己心胸狹小、狂妄自大的性格之外,實在一點好處都沒有,反而使自己處於與傳媒關係惡劣、民望低落的被動局面。

一個人做事盡是「倒自己米」,證明此人沒有半點自知之明,也沒有絲毫審時度勢之智慧。筆者早前寫過一篇短文,說煲呔曾缺一兩個諫官,以梁振英今日的「八字真言」,倒有資格可以試試做諫官,只不知梁振英是否真有犯顏直諫的勇氣,還是事後又來劃清界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