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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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院事故有呈報無公布

【本報訊】公立醫院及私家醫院接連爆出醫療事故,外界關注醫療系統可靠性。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現時公私營醫院的醫療事故呈報機制並不一致,私院透明度不足,批評衞生署監管不力,令私院「有呈報,無公布」。衞生署署長林秉恩認同應統一公私院通報標準,亦承認現時法例無針對私院瞞報的罰則。

林秉恩被諷「差不多醫生」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醫療事故處理機制。議員陳克勤質疑公私營醫院需呈報的醫療事故類別不一致,例如私院若有足月嬰兒突然死亡或胎死腹中,須通報衞生署,但公立醫院則無此項。林秉恩回應時雖認同長遠應統一兩種制度,但指兩者標準「差唔多」,議員余若薇即反駁指兩套標準不論內容或字眼皆不同,諷刺林為「差不多醫生」。

議員張文光批評私院發生醫療事故只須上報衞生署,但無訂明須對外公布,擔心出現「有呈報,無公布」情況,變相助長醫院隱瞞事故。林秉恩指若事故涉及公眾利益或系統性問題,會要求私院主動公布。他承認,法例只讓衞生署根據私院的房舍、人手及設備等因素,決定是否「釘牌」,過往曾將私院內洗腎中心停牌至改善服務為止,但坦言不能輕言「釘牌」,因會影響病人。目前主要透過實務守則監管私院質素,但當中亦無針對瞞報的罰則。一些涉及個別掛單醫生疏忽的個案,與醫院無關,衞生署亦無權處理。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蘇利民指,公立醫院前年實施重大事故通報機制後,部分事故的發生次數減半,以病人自殺為例,過往佔重大事故通報的五成,平均每半年有三宗,而今年首三季有四宗。

醫生境外犯法可吊銷牌照

另外,就本報報道有本港醫生涉嫌違規到內地為孕婦產檢,並簽發同意書讓孕婦家屬到仁安醫院領取預約確認書。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稱關注事件,但稱若醫生於香港以外地方違法,當局不易介入,會與內地部門跟進。一旦醫生在境外犯法並遭裁決,醫務委員會可處分,包括吊銷牌照。當局會進一步調查肇事醫生共接收多少宗內地孕婦個案,及安排她們來港到哪些醫院預約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