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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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30警官坐水警輪擦海鮮

警隊爆出警官涉嫌集體濫權、假公濟私醜聞。《探射燈》記者昨直擊水警海港區指揮官梁文幹等三十名警官,疑巧立名目「開會」,調動巡邏中的水警輪接送有關人士往偏遠離島吃海鮮大餐及開歡送派對。負責治安的水警輪不但淪為私家渡輪,眾警官更在島上開懷暢飲啤酒和其他酒類,派對歷時三小時。警務督察協會不評論事件,但強調水警輪出動涉公帑,不能公器私用。

昨晨十時許,約三十名警官身穿便裝,以「開會」名義齊集香港仔水警基地。消息稱,該批警官涉及水警南分區及海港警區,由督察級至警司級都有,齊集眾人之背後原因是為了搞一個歡送兩名高級警官退休的海鮮餐派對,而該會議原定在上月底召開,為了就「聚餐」期而改在昨日,以便「出師有名」。有識做的警官更將之視作預祝警區指揮官、高級警司梁文幹高升。

全部穿便服免張揚

由於參加人數眾多,有人涉嫌運用職權特地安排價值一千八百萬元、體積較大的65號水警輪作為負責接送眾「大Sir」昨日去離島遊的工具,為免張揚各人都要穿便服。

至中午十二時許,眾警官魚貫步上水警碼頭,梁文幹穿運動鞋,恤衫西褲,無打領帶,神情輕鬆。各人小心翼翼登上水警輪,五分鐘後水警輪便駛離碼頭,向東南方向的蒲台島進發。半小時後,水警輪在蒲台島碼頭泊岸,島上居民感到奇怪:「點解水警輪運咁多人入嚟嘅?係咪嚟巡邏?」後來有村民應說:「係咪嚟食飯呀,着晒便服咁,一睇就知嚟食飯啦。」

捧成箱酒影相贈興

記者見到梁文幹率先登岸,眾下屬魚貫尾隨,有人捧着一大箱白葡萄酒邊談邊笑,其中一人拿出相機,嚷着要影合照,各人整齊企定,有人對着鏡頭露齒大笑擺出有型姿勢。島上唯一的明記海鮮酒家已預留三圍酒席,見到客人抵達碼頭後,即派夥計招呼,各人分批坐下,夥計開始上菜。據悉早有人「柯打」這次海鮮大餐,每圍收二千八百元。由於酒家要騰出人手招呼這班「大客」,其他食客要乾等,大感不滿。

據現場所見,眾警官在席上談笑風生,部分人更把酒言歡,亦聽不見有關水警打擊罪案的議題。期間一位女警官更充當臨時司儀,一名外籍警司站起,點名一女一男警官上前,指兩人服務警界多年,頒發感謝狀表揚,而梁文幹則甚少發言,只與身旁外籍男子敬酒,各人隨即大力拍手歡呼。至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夥計遞上帳單,每人各自夾錢二百餘元付款,65號水警輪接到「柯打」再駛回碼頭等候,各人酒足飯飽步行到碼頭,拍了大合照後才回航。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不會評論該個案,但原則上公器不可私用,除非公事需要,例如接載警員參加訓練課程,否則無論警員是休班還是當值,都不可私用水警輪,即使水警輪不在當值時間,因燃油亦屬公帑,故不可濫用。

魚蝦蟹都有偷渡?!警撒謊截非法入境

魚、蝦、蟹,蟶子和扇貝這些海鮮,原來是警方心目中的「非法入境者」!水警被本報踢爆假公濟私,利用水警輪接載約三十名高級警務人員去蒲台島食海鮮後,警方竟歪曲事實講大話。警察公共關係科昨日回覆本報時,把往蒲台島食海鮮形容為「水警就如何打擊非法入境者的堵截行動作實地視察和商討部署工作」,但本報記者親眼看見,這批警務人員是在拍照留念,席上互相敬酒,而且還飲了一箱名牌白葡萄酒。當值警官午膳飲酒,基本上已是違反紀律。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水警南分區及海港警區人員昨晨十時在香港仔水警基地舉行反非法入境者工作會議,到中午時分前往蒲台島,就如何打擊非法入境者的堵截行動作實地視察和商討部署工作。工作會議於下午一時二十分結束。由於正值午膳時間,人員便在島上進食午餐後,於二時四十分乘船離開,返回香港仔水警基地。由於每名工作人員均享有法定的用膳時間,因此並沒有違反內部守則。

舉杯暢飲 何來「工作」

警方強調水警昨日去蒲台島是「工作」,但本報記者全程監視,登島的人員所謂的「打擊非法入境者的堵截行動作實地視察」,只不過是從水警輪登岸後,一干人捧住一大箱白葡萄酒,走過一條斜路,落了約八十級樓梯就到了酒家。至於「商討部署工作」,所有人員都沒有很慎重地討論或商議工作,只見席上菜餚豐富,大快朵頤間,先飲白葡萄酒,又在酒家叫了多支冰凍啤酒,舉杯暢飲,情緒高漲。更有人拿起相機,爭相與上司拍照,高級警司梁文幹還風趣地說:「你影得靚唔靚㗎?乜你唔知我有個花名叫『根本英俊』咩?哈哈哈。」

「唔通魚蝦蟹係非法入境者?」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這班水警在執勤時間,私自調動應該去巡邏的水警輪往食海鮮飲酒,經本報踢爆後卻訛稱是考察如何打擊非法入境者,事件涉及瀆職及假公濟私。他督促警方要即時調查,追究為何有警官講大話。

水警假公濟私有前科

水警過往爆出不少濫用職權的醜聞,當中以總督察江耀文涉嫌用水警輪接載親友出海,近距離觀賞農曆新年煙花匯演一事最為離譜。

○二年二月,警方接獲匿名投訴,指當時任職水警港口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的江耀文總督察,於農曆年初二晚,接載親友乘坐八十二號水警輪,到維多利亞港觀看煙花匯演。當時九龍城碼頭有大批市民等候上船觀賞煙花,在碼頭當值的警員曾要求該水警輪增援,協助維持秩序,卻被江制止,堅持繼續出海觀賞煙花。警方其後召開紀律聆訊,指控江「疏忽職守」及「不服從上司命令」,被判接受警告及嚴重申斥,兩年內不獲升職。

然而,江耀文並沒有吸取教訓,○五年再次違反警隊內部紀律,終被紀律處分,前途亮起紅燈,其後申請提早退休,黯然離開。

○七年二月,駐守水警的一名高級警務人員,也被投訴濫用職權,指控他強迫下屬做「阿四」,包括要求下屬到辦公室附近的酒庫取酒、辦理私務(例如到指定地點買麵包、到銀行打簿及入票)、協助招呼朋友到警署玩樂、強迫下屬讀報紙新聞給他聽等。

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