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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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署僵化司機斷教車路

俗稱「師傅牌」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月前獲重新簽發,結果吸引約三萬三千人申請,反應熱烈。不過,有多名具豐富駕駛經驗的申請人竟因曾逾期續牌被拒門外,認為最少要連續三年持有駕駛執照的申請規定並不合理。立法會議員指現有法例精神旨在確保申請人具有相關經驗,結果卻變成申請絆腳石,促運輸署酌情處理,讓申請人能獲公平考核機會。

經濟仍未復甦,「搵工」依然艱難,運輸署停發七年「師傅牌」後,今年決定重推四百六十個「師傅牌」,吸引大批巿民申請。持有駕駛執照逾十年的黃先生第一時間遞表申請,但早前獲覆因未符申請前須最少三年連續持牌之規定而被拒。「我舊年只係遲咗少少啫,唔通咁就抹殺咗我咁多年嘅駕駛經驗,呢個規定真係好好笑!」黃指去年續領駕駛執照時,因事延遲一個月續牌,未料就此失去申請「師傅牌」的機會。

深感失望要求覆核

至於擁有逾四十年駕駛經驗的吳先生,同樣因今年曾逾期未有續牌而被拒絕申請,「我個牌(駕駛執照)攞咗幾十年,可以揸十幾種車,連政府車都揸過,點解只係遲咗續牌就唔畀我考師傅牌?我對運輸署好失望!」另一名申請人黎先生亦因同一原因成為「受害人」,現已向運輸署申請覆核,希望能獲平反。

「申請人係遲咗續期,但運輸署既然畀得人續,即係承認佢哋嘅駕駛資格,咁點解又唔畀人考師傅牌?真係離譜!」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主席鄭楚光直斥有關條例並不合理,並稱是次申請程序問題多多,「好多考生同我反映,話依家有好多新例,運輸署唔單止冇畀資料考生讀,考試通知期仲好短,總之今次師傅牌推得好兒戲!」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直指運輸署做法大有商榷餘地,「法例都係想確保申請人有一定駕駛經驗,依家反而令一啲有豐富駕駛經驗嘅人申請唔到,其實運輸署可以酌情考慮,唔好畀條法例困死!」

對於備受各界指摘,運輸署發言人重申,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規定,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持有有關駕駛執照最少三年,而上述三位申請人之駕駛執照曾過期未續,未符規定。

發言人續稱,是次私人駕駛教師三個組別共有約三萬三千份申請,約二千五百份未符資格,截至十月五日,該署共接獲約三百宗覆核個案申請。

■記者:黃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