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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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無理寸步難行

煲呔曾針對傳媒批評與質疑反咬一口,自可「享受」一時口舌之快,但在公眾心目中卻又大大減分。

為人處事要講點道理,天下事煩雜,但凡事總有一番情理在,合情理者走遍天下,無情理者寸步難行。

首先一個情理是:傳媒與公眾有沒有權利質疑和批評官員?傳媒是社會公器,本來就是代表公眾發言,公眾對曾蔭權行為有疑問,傳媒提出質疑,那是天公地道。

其次,傳媒的質疑與批評是否合乎法規?雖然鄭耀棠說那是「於法難容」,但至今煲呔曾個人並未把傳媒告上法庭,也沒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傳媒過了火位,如有犯法,自有法律懲處,在法律範圍內的批評與質疑,都是應分的。

其三,被批評可以解釋,被質疑可以澄清,除了街頭小混混,習慣聲大夾惡反咬一口,一般人都會用理性寬容的心態面對責難。把事情說清楚,平息民怨,完全有可能,為何選擇反其道而行?

最後一點是,作為特區行政長官,應該在個人操守和涵養上,比一般人有更高自我要求,不能把自己降格到街頭小混混的地步,更不應有違普通情理。

政客以取悅公眾為手段,公眾並不稀罕「取悅」,公眾要的是政治人物讓人心悅誠服。煲呔曾年逾六十,古人說「六十而耳順」,即是要聽得進不同意見,煲呔曾宜乎「一日三省吾身」,少一點暴躁,多一點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