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3:04 街坊曹小姐路過見未有警員到場,用手機報警,獲悉她為首位報案人。
13:06 警方紀錄顯示第一位市民報案時間。
13:14 第一輛救護車到場,廿三分鐘後接載第一名傷者離開送院。
13:15 警方相隔九分鐘後接獲第二名市民報警。
13:23 第二輛救護車到場,十八分鐘後載第二名傷者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