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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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年齡恐換湯不換藥

【本報訊】位於將軍澳區、有超過一百名特殊學童的靈實恩光學校,今學年有三名十八歲學生受教育局政策影響,但經過申請後,全部終獲教育局批准延長留校。校長羅啟康對教育局擬修改及放寬學童離校年齡表示贊成,但質疑當局是否「換湯不換藥」,以另一種方式詮釋「十八歲必須離校」的政策。

羅校長認為,教育局擬修改政策,放棄智障學童須於十八歲離校的限制是避重就輕,「咁做可以免卻市民提司法覆核。」他稱修改的政策未有具體細節,暫難評論好壞,「如果話完成十二年學制先離校,咁係咪冇留級次數限制?希望當局盡快釐清細節。」他稱如當局真的放寬限制,教育界絕對支持,「十八歲離校政策令校方只能按學童嘅年齡編班,但每個學童程度唔同,所以好有困難。如果放寬政策,學校就可以按程度編班,對學生嚟講係好事。」

成人院舍要輪10年

羅校長指出,如新政策落實,部分特殊學校將面對資源不足問題,例如教師、班房、教材及設施等,希望當局能多加派人手與各校保持溝通,多做諮詢,了解校方的需求。

即使完成中學學業,羅校長仍關注畢業生往後的發展。他說,該校現有近二千名已離校學生輪候成人院舍,希望政府盡快增建多些成人院舍,讓已離校的學生接軌,「學生畢業後,平均要輪候七至十年先有院舍位,唔通叫啲家長辭工響屋企照顧佢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