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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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有無申報是關鍵

煲呔曾親家作「清者自清」的聲明,說實話,事件對此位莫先生可能是「無妄之災」,是做特首親家所付出的代價。

煲呔曾在推出慳電膽計劃前,與親家闢室密談,互通有無,這種可能性非常低,畢竟香港廉政有傳統,而對煲呔曾來說,利益有限風險極大。目前輿論追究的,是政策擬定的透明度。

煲呔曾不可能不知道親家經營的是甚麼生意,也不可能不知道政策推出後對親家生意有極大好處。在此兩點的基礎上,煲呔曾有沒有向有關政策局和行政會議成員披露自己可能牽涉其中的利益關係?

如果披露了,所有官員都認為沒問題,等於眾人分擔了責任,煲呔曾可以撇清自己;如果披露了而有官員認為有問題,煲呔曾卻執意妄為,那毫無疑問責任主要由煲呔曾自負。他即使未與親家密謀,但主動向親家「輸送利益」的用心則彰彰明甚。

如果煲呔曾從未與下屬披露過(在環保團體致信特首辦之後,不信煲呔曾對此問題全無警覺),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有意隱瞞這個關係,以達到輸送利益的目的;二是他明知會引起非議,而剛愎自用我行我素。

煲呔曾現在要做的,一是調整慳電膽政策,二是交代事件經過,一味讓自己的下屬來護主關說,無法解扣脫困。廉政是香港人的敏感神經,輕易觸不得,煲呔曾「倒自己米」,實在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