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老闆涉煽惑員工申破欠金

【本報訊】中年男商人被指向佐敦一間結業火鍋店的卅二名員工,聲稱會代追欠薪,又涉嫌向他們「教路」報大數,以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因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欺詐罪。

前經理:結業前有執達吏

案件昨續審,火鍋店前經理供稱該店結業前已欠租和電費兩個月,店內的紅酒亦封箱,並有執達吏駐場。

控方繼續傳召火鍋店前員工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前經理梁麗全(譯音)稱,火鍋店在○七年六月開始有執達吏駐場,每日的生意額都不可拿走,店內的紅酒亦需封箱。他又指,直至有同事告知該店將結業,眾員工在同年七月九日該店結業當晚返回開會,被告陳元龍(四十五歲)則向員工宣稱由他接手火鍋店。

廚房員工葉德文(譯音)指在開會當晚,被告和一男子到店內,稱會結業,着員工到勞工處「報大數」申請破產欠薪;葉指出有女工因薪金低遂接受另一方案。翌日眾員工在店內領了被指欠薪個半月的證明書後,便到勞工處申請,惟其後有部分同事發現涉及「呃政府」,便改用正常途徑追討欠薪。葉承認事隔兩年記憶模糊,澄清被告當時無提過申請破產欠薪一詞。 案件編號:KCCC 353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