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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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教院創辦人被追數

【本報訊】在年初有課程被持續進修基金除名的香港持續教育書院,繼灣仔總校校址五月被追租後,該書院創辦人丘俊傑昨日再被另一名業主入稟高院,追討由他擔任董事的另一間公司所欠的一百四十多萬元租金。

原告Maronne Limited,被告是丘俊傑。入稟狀指被告是一間「思翰有限公司」(下稱思翰)的董事之一。思翰在○八年六月簽訂合約,租用旺角彌敦道周大福商業中心七、八樓全層、及九樓一個單位三年。

半年後,思翰開始欠租,原告遂入稟向思翰追租,於今年一月獲判勝訴後,原告與思翰及被告曾定下每月還款的協議,惟被告等在七月開始無還款,原告遂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21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