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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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案甩身名醫涉失當

【本報訊】著名老牌整容醫生李宏邦○三年為女病人抽脂,期間病人死亡,死因庭○六年裁定死於不幸,李醫生逃過法律責任,但遭醫務委員會追究他的專業責任,昨召開紀律聆訊。有份參與手術的一名註冊護士對事發時的急救程序大多表示「唔記得」,對手術室的急救用具更一知半解,遭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兩度質疑她的專業水平。聆訊未畢。

李宏邦醫生於○三年八月廿八日為報稱六十多歲的死者林敬芳進行腹部抽脂手術,病人失救死亡,醫委會指李醫生涉及五項專業失當,包括不熟悉抽脂手術、急救程序及不適當儲存病人紀錄。

女護作供:唔記得

死者曾光顧李的醫務所多次,但診所從未核對病人身份,死者當時化名毛美接受療程,報稱的年齡亦非真實的七十歲。

控方昨傳召女護士鄧麗嫦,追問她事發時有否使用氧氣泵及急救包等,她均表示「唔記得」。控方又質疑她於警方口供中,從未提及急救時有否使用血氧計,要求她指示急救設備的擺放位置時,多次前言不對後語,先說忘記了,後又指放在櫃內。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感愕然,更質疑:「你做咗至少十幾年註冊護士,答案好似一個普通診所姑娘嘅表現,你乜都唔知會令我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