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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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司機危駕輕罰$500

被市民拍得在旺角洗衣街「剷上」行人路爬頭危及途人的小巴司機,前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裁判官昨接納被告的求情及閱畢被告兩名大學畢業子女的求情信後,決定將原本考慮判處的二千元罰款大幅度減至五百元,並依例判被告停牌半年。惟被告一再要求免罰他停牌,裁判官直言愛莫能助,着被告自行上訴。

裁判官昨在庭上宣讀兩封分別由被告大學畢業的兒子及英國大學碩士畢業女兒撰寫的求情信,兩人均指被告是一名盡責好父親,雖然早年與妻子離婚,但仍時刻將子女放在首位,並繼續肩負供書教學的責任,他們均相信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犯錯,為證明後悔內疚,被捕後更自行報讀了駕駛改進課程,亦第一時間認罪,足見其勇於承擔罪責。

被告兒女的求情信又透露,被告原從事鐘錶業,後因行業式微才轉行任貨車司機,近年再轉任小巴司機,其子在信中指,父親曾多次在駕車時教導他正確及安全的駕駛態度,一直是他心中的好榜樣,是次只是偶一犯錯,望可獲輕判。

被告亦自行在庭上求情稱離婚後獨居旺角套房,收入僅足餬口,本案的保釋金亦是問朋友借貸,加上被捕後一直遭停職,現認罪後更恐工作不保。被告又指自己只有駕車此項謀生技能,希望裁判官可酌情豁免罰他停牌。

停牌半年 深刻教訓

被告謝智能(五十三歲)承認今年八月六日於旺角洗衣街近亞皆老街,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即將其駕駛的公共小巴駛上行人路,駛了十米才返回馬路,期間小巴更一度駛近一名途人,而小巴當時車速約為八至十公里。事發時另有電單車司機劉國強(四十三歲)同樣駛上行人路避車龍,案件今日才處理。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判決有阻嚇力,被告要停牌半年而停工是一個深刻教訓。他指不少小巴司機因為心急趕時間,而做出切線爬頭甚至衝燈等危險行為,呼籲司機要小心駕駛,不要貪一時之快而釀成意外。 案件編號:KTCC 665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