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煲呔曾攞威全民受害

曾蔭權「慳電膽益親家」醜聞牽連面愈揭愈大,有政黨翻查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後,踢爆曾蔭權涉嫌無視法規及管制協議條文,在欠缺法理依據下容許兩電以收回現金券成本作加電費理由,好讓現金券計劃得以順利推行,而最終就由全港市民付鈔結帳。公眾不滿的怒火愈燒愈烈,卻不料揭出曾蔭權這項「大串燒」圖謀,該黨已表明,若當局無法在下月二日釐清不依法辦事原因,該黨同日會提出司法覆核務求推翻這項措施。

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公布,兩電最遲明年二月向住宅用戶派發一百元慳電膽現金券。此措施落實後雖可望節省一億度電,但政府人士當日明言,兩電會向所有用戶加電費一年,每度電分別加零點五仙及零點六仙,以收回現金券涉及的二億四千萬元成本,估計四人家庭因此平均一年須多付廿四元電費。

無視兩電管制協議

政府將兩電收回現金券成本而加電費說得順理成章,但社民連翻查政府與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訂明的十一項電力公司檢討電費調整幅度因素,發現當中無一項直接適應於今次「送禮」加電費措施,其中最「近磅」的一項要算是「總經營及總資本開支」。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指,雖然經營費用總數的計算,包括提倡善用和節約能源的經常開支,而慳電膽現金券亦屬提倡善用和節約能源行為,但政府要求兩電派發現金券只屬一次性措施,故政府無理據將現金券成本視為兩電經營成本,看不到政府提出的「送禮」措施成本為何最終由市民支付:「曾蔭權想送幾多個慳電膽都得,但唔等同要畀兩電加電費,呢個水(放水)閘一開就永無止境。」

社民連已就政府推行慳電膽現金券計劃是否符合法理依據諮詢法律意見,並要求曾蔭權及邱騰華在下月二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釐清疑問,否則同日將提出司法覆核。另一議員李永達則促請掀起利益衝突醜聞的曾蔭權不要再迴避指控:「成個政策可能因曾蔭權誠信受懷疑而推行唔到,他應該要公開解釋。」

市民變相徵環保稅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解釋,政府透過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推行現金券計劃,由於不涉公帑又不屬法例,立法會根本無權否決,但市民卻在無法拒絕現金券計劃下被強加電費,變相被徵收環保稅,而徵稅理論上須經立法才能執行,所以政策有機會引起法律爭拗。

到底政府有何法理依據讓兩電派發現金券後再加電費收回成本,環境局昨竟迴避作答,未能明確提出依據從何而來,只稱計劃尚有許多細節會在未來日子詳細研究,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港燈發言人表示,計劃仍有細節需要商討,港燈將會配合政府推行,中電發言人則指此問題可向環境局查詢。

第一手消息請瀏覽on.cc《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