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解凍,提供無數「筍工」,但民政事務總署招聘程序卻惹來爭議。許先生指出,該署早前招聘合約制活動統籌員,要求職者前往十二間勞工處就業中心爭十六個面試名額,「我去到排第三,結果都滿額,唔通要通宵喺門口排隊?」
立法會議員人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國健亦認為有關程序有欠妥善,未能為求職者提供方便,「咁樣可能令僱主請唔到最適合嘅員工,即係勞資雙輸!」黃建議設立申請限期,一併考慮所有申請。
民政署與勞工處發言人均未有正面回應製造不公平之指摘。勞工處發言人指有關程序乃根據部門指示安排。民政署發言人則承認,上述職位只透過勞工處辦理轉介,並會視乎空缺數目預設面試名額,就業中心會以先到先得派籌形式為求職者辦理轉介手續,直至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