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主政六十周年前夕,內地宣傳部門評選出「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百位感動中國人物」,當中有執政黨歷年樹立的精神楷模雷鋒、王杰、歐陽海等;有勞動模範王進喜、申紀蘭、趙夢桃等;有戰鬥英雄黃繼光、楊根思、麥賢得等;有科學家錢學森、袁隆平、鄧稼先等;還有優秀領導幹部焦裕祿、孔繁森等。毫無疑問,這些在不同時期、不同領域依照「聽毛主席話,跟共產黨走」、「做黨的馴服工具」的價值觀樹立起來的典型人物,起過「感動中國」的歷史作用。
問題是,中共主政頭三十年「以階級鬥爭為綱」,在這一時期樹立的「感動中國」典型,不可避免的有其時代局限性。例如雷鋒,正如林彪題詞:「讀毛主席的書,聽毛主席的話,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做毛主席的好戰士」,成了推動對毛澤東個人崇拜的工具。
相反,講到從另一角度「感動中國人物」,為甚麼不將下列人物列入:面對毛澤東大躍進、公社化錯誤拍案而起「我為人民鼓與呼」的彭德懷、敢在最高國務會議和毛澤東頂嘴為農民疾苦請命的梁漱溟、不怕被扣上「馬爾薩斯人口論」帽子堅持節制生育主張的馬寅初、批判反動血統論而殺身成仁的遇羅克、洞悉文革錯誤大膽批評毛澤東而慘遭毒手的張志新、反右時「我以我血薦軒轅」的林昭等。上述這些忠於人民、抵制錯誤、堅持真理的志士仁人難道不是「感動中國」嗎?